政策法规
机场安检出行提醒:易燃玻璃胶 乘机禁止带
2010-10-15 0:00:00 来源:民航资源网
2010年10月3日消息:旅客张先生携带易燃玻璃 胶乘机,在经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全检查时被查获,因为易燃物品不能随身携带且不能办理托运手续,该旅客最终被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10月3日早上7时30分,安检员小孙正在认真执行检查工作,突然在x光机显示屏幕上出现两罐疑似易燃品的图像,随后小孙对该行李开箱包检查发现,行李包中有两罐用报纸包裹严实的易燃玻璃胶,旅客张先生声称自己一时疏忽而忘记了,因担心玻璃胶溢出而对其进行包裹的,根据民航法规,张先生携带易燃品属违法行为,安检人员将其移交机场公安机关。
安检人员提醒:在日常用品中,有不少属于易燃物品,例如摩丝、胶水、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等,旅客在乘机时应提前检查自己行李中是否存在类似物品,以免因一时粗心而贻误自己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