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玻璃行业协会英文名称:Zhejiang Provincial Glass Industry Association。官方网站(www.zjglass.org.cn),于2008年12月份在杭州成立,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省经信委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开展玻璃行业业务活动。
宗 旨
在市场经济理论的指导下"集行业之力,办行业之事,为行业服务,促行业发展",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行业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全行业健康发展。
性 质
协会是由浙江省境内从事玻璃生产、玻璃深加工产品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非盈利性、自律性的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业务范围
(一)行业培训、咨询、交流、合作、考察、会展招商、产品推介;刊物出版;行业政策决策论证、听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行业统计、调查、协调、资质审核;方案论证、评估等。
(二)开展对本行业情况的了解、收集分析和调查研究,掌握行业基本情况,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法规、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等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组织协调玻璃行业产品的生产、价格和市场调节,维护有序公平竞争;协调工商、工贸关系,促进产销平衡,开拓国内外市场;举办展览、展销、讲座、讲学,组织出国考察,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四)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玻璃行业统计工作,收集、分析、发布玻璃行业信息;及时、准确地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等方面实际问题的要求,沟通、协调会员单位之间关系。
(五)受政府和企业的委托开展本行业各类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训考核、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技术与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企业的整体素质。
(六)参与制定和修订行业的各项技术标准,协助政府做好产品认证、质量监督、发放生产许可证、准产证工作,并为会员提供法律援助。
(七)组织会员协商制定行规、行约;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贯彻整合企业的自律行为,促进行业发展;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本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本协会可以采取惩戒措施,可以建议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对非会员单位的违法活动进行处理。
(八)开展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经验交流和推广以及咨询服务,建立网站,传递玻璃深加工信息。推动会员单位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加快玻璃产品、设备技术开发的步伐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九)政府对我省玻璃行业进行管理,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会员委托的其他任务。
(十)开展本协会宗旨所允许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