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建材工业协会
浙江省玻璃行业协会 文件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
浙建材工协(2013)01号
浙玻璃协(2013)02 号
浙新墙协(201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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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建材、玻璃、墙材企业会员单位:
为推进我省绿色建材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我省建材工业、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更多优质建筑材料,应广大建材企业和消费者的要求,按照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的有关绿色建材产品及优质产品定义,省建材工业协会、省玻璃行业协会、省新墙材行业协会、决定开展认定2012年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工作。
“绿色建材产品”认定工作主要针对报评建材产品是否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使用性能要求,一般不涉及生产过程和失效后对环境的影响和资源化利用等要求,因此,认定工作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性能为主,以科学的认定条件及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为依据,由浙江省建材工业协会、浙江省玻璃行业协会、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组成专家认定委员会对报评的产品进行认定,并对符合要求的产品颁发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证书及铜牌,有效期为两年。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浙江省建材工业协会、浙江玻璃行业协会、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
2、认定委员会:认定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专业领域或专家组成,下设认定办公室。
二、参加认定的产品种类
1、房建材料认定范围:着重在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室内用的房建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及新型建材等。
(1)墙体材料:各种板材、砖(粘土砖除外)、砌块、混凝土外加剂等。
(2)水泥:新型干法水泥、特种水泥。
(3)建筑涂覆材料:室内用建筑涂料、室内用腻子、粉刷石膏、干混砂浆及防水材料等
(4)木质板材与饰面板:实木地板、复合地板、饰面板及室内门、柜等。
(5)胶粘剂:建筑用各种胶粘剂。
(6)建筑塑料制品:给水用塑料管及复合塑料管、铝塑复合板(包括内、外墙)、塑钢门窗等。
2、建筑玻璃认定范围:以各种浮法、加工或建筑玻璃制品为基材,复合或再加工的玻璃产品,特别关注涉及建筑节能和人体安全相关的复合或再加工的玻璃品种。包括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安全玻璃、艺术玻璃、台盆玻璃、淋浴房玻璃、桌面玻璃等。
3、建筑陶瓷与卫生陶瓷认定范围:包括陶瓷砖、卫生陶瓷。
4、相关建材产品。
三、参加认定的条件
1、参加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参加认定的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对其产品按质量、环保等标准出具的一年之内的检测报告(个别产品可提供两年之内的报告)。如企业无法提供,可由认定委员会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参加认定的企业需报送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有关权威机构颁发的绿色环保产品认定证书、省其他部门颁发的有关认定证书;
(3)企业通过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产品通过的3C认证书(复印件);
(4)产品知识产权证书及产品说明书;
(5)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6)《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认定申请书》一式两份;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4、材料报送截至日2013年2月18日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建材工业协会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57号;邮编:310005;
联系人:杨萍;电话:0571-88826775、88846970;传真:0571-88083409
浙江省玻璃行业协会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49号411、404室;邮编:310014;联系人:郝骏 电话:0571-85101589;传真:0571-85101589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杭州市湖墅南路103号C座5楼;邮编310005;
联系人:童桂香;电话:0571-88384597;传 真:0571-88386098
附件:需评审单位可联系相关协会领取申请书
浙江省建材工业协会
浙江省玻璃行业协会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