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发布强制性执行玻璃板产品国家尺度
印度尼西亚产业部农业和化学产业总理事会2009年10月2日发布了G/TBT/N/IDN/30号通报,标题为:产业部强制性执行关于玻璃板的印度尼西亚国家尺度的法令草案;SNI15-0047-2005玻璃板。
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进步玻璃板产品的质量,确立公平商业竞争。该法令草案划定,所有在海内出产,或入口、在海内分销和销售的玻璃板应当达到SNI要求。因此,出产商和或入口商应当持有使用SIN标志的产品证书,并且应当遵照SNI的要求。
SNI标志的产品证实应当由已经过印度尼西亚认可机构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或由产业部指定的认证机构通过下列各项予以发放:a。对照SNI要求产品质量的符合性测试;b。关于执行质量治理体系(QMS)SNI19-9001-2001/ISO9001-2000或其修订版,或其它经认可的QMS的审核。
测试应当由已经过KAN或与KAN签订双边认可协议(MRA)的其它认可机构认可的测试实验室进行。该产业部农业和化学产业总理事会是负责执行该法令的公共机构,并且提供笼盖产品认证程序和SNI标志的本法令的技术指导。该法令草案要求在其海内市场分销的国产和入口的玻璃板应当达到SNI15-0047-2005玻璃板中的要求,尺度划定了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取样、测试方法、测试验收、标志要乞降包装。
该法令草案拟批准日期:通报后2个月。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