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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关于加强平板玻璃区域市场治理与协调的若干意见

2016-08-11 0:00:00 来源:

为了加强平板玻璃企业的区域自律,增加区域内生产企业间的相互协调,以维护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协调,合作治理玻璃市场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办发【2016】34号文件要求,围绕平板玻璃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步伐,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区域市场治理与协调,建立有序竞争环境,提升行业经济效益,提高行业运行质量。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行业。紧密围绕平板玻璃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坚决遏制新增产能,按市场导向开展生产和经营,改善供需矛盾,为提高行业经济效益提供有力支撑,维护行业与企业的共同利益。   ——积极探索,完善机制。树立“合作共赢”和“行业工作靠大家”思想,运用改革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完善市场治理与协调工作有效体制与机制,促进玻璃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依法依规,公平协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执行《平板玻璃行业自律与协调公约》,将市场治理协调与压减产能、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节能减排等相结合,敢于担当,坚决抵制和批评违反行约行规的行为,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   三、地位和作用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等明确了市场治理与协调的地位和作用,也明确了加强行业自律是企业和各级协会的责任和义务。   平板玻璃区域市场协调是相关各方在沟通、协调和自律的基础上,基于共识而进行的对市场规范管理,也是基于相关各方的平等参与的体现。区域治理与协调就是希望通过相关各方协商达成共识,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复杂问题简单化。   整体看,房地产行业的黄金十年已经过去,未来玻璃产品的消费需求增长幅度会有所调整,不可能再保持以往的发展速度。平板玻璃产能严重过剩、价格下降效益下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迫切需要建立和加强行业区域协调与治理机制。所有生产企业和地方行业协会,必须加强区域市场的协调与建设,坚决遏制新增生产线建设,共同推进压减产能、淘汰落后、提升产品质量、节能减排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开展限产增效、结构调整,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改善供需矛盾,实现效益提升。   四、区域划分及协调人   根据以往工作经验、结合产业布局特点,建立平板玻璃区域治理与协调机制。行业自律和区域协调由玻璃协会总负责,各区域委托主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地方协会共同组织协调,通过定期沟通,在行业信息交流、产能控制、稳定价格和品种调配等方面进行协调,以共同维护区域价格平稳、促进企业效益和行业效益的回升。(见表1)   五、工作职责   (一)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职责   国办发【2016】34号文件明确规定发挥协会作用,“完善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遵规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发挥有关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支持企业推进兼并重组,促进企业主动去产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帮助企业加强和改进管理。加强对行业关键、共性问题的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据此确定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职责如下:   1.负责协商和指导全国平板玻璃市场治理与协调工作,制定加强区域市场协调的指导意见,制定全国范围内相关活动的工作方案。   2.负责与区域市场协调人保持联系,了解和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及时总结归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征询地方协会和企业意见,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负责与区域联合组织召开市场座谈会,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动员企业和协会力量,统一思想推进区域治理协调,促进行业经济效益提升。   4.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开展统计分析,定期发布产供销信息,引导企业生产和经营。   5.利用协会网站、行业媒体积极宣传贯彻产业政策,正确引导,为市场治理与协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6.负责监督各地生产线建设项目,对违规项目及时制止、曝光,提请政府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坚决遏制新增产能,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二)区域市场协调人职责   1.负责协商和引导区域内市场治理与协调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市场治理与协调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治理与协调办事机构及工作制度。   2.坚持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确定协调与治理事项。   3.了解和掌握区域市场运行和治理情况,及时总结归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征询协会和企业意见,向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4.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区域市场协调会议,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动员企业和协会力量,统一思想行动推进区域治理协调,促进行业经济效益提升。   5.负责与其他区域治理与协调平台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6.负责区域内市场治理与协调的舆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为市场治理与协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7.负责监督区域内生产线变动情况,并定期向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报告。对新建项目主动与地方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就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进行核实;对违规项目及时制止、曝光,提请政府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坚决遏制新增产能,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三)区域企业责任   1.大型骨干企业应带头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自律与协调行动;企业之间要以合作共赢为目标,坚持行业利益、企业利益与社会相一致为原则,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2.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平台做出的协调与治理意见,并加强相互监督、共同遵守,保证协调与治理效果。   3.企业应承诺并做到在2020年前不再新增产能。对钻政策空子弄虚作假、借搬迁改造新增普通浮法玻璃产能的,区域内企业有监督举报的权力和义务。   4.积极维护区域内市场价格正常稳定,自觉抵制低于成本价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区域统一协调积极开展限产、延迟点火、提前冷修等控制产能释放行动,承担维护区域市场健康协调发展的责任,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5.借助区域治理与协调平台,积极配合环保监督、能效对标、产品监督检查等,履行企业责任,促进区域共同发展。   六、其他   本意见提出了区域市场治理与协调的框架机制,各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本区域的市场治理与协调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与区域市场治理与协调平台,要依据行规行约和职责要求开展工作。并加强政府、协会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平板玻璃市场健康发展。   本意见经本次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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