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玻璃行业协会收费自律承诺书
浙江省玻璃行业协会
收费自律承诺书
各会员单位及社会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有关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协会自律,提高协会社会公信力,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社会、行业和会员单位,本会郑重承诺:
一、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文件的规定,加强自我约束,规范开展业务活动和服务收费,确保不踩红线、合规运行。
二、我会在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进行自查自纠基础上,继续加强管理,做到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
三、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继续严格按照协会章程、会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收取和使用会费,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充分调动会员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协会发展壮大。
四、严格落实勤俭节约的办会原则,合理控制办会成本,严格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力所能及地压缩各项办公开支和活动支出,杜绝铺张浪费。
五、坚持信息公开,通过协会官网、会员微信群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会员单位、政府部门及社会监督。
浙江省玻璃行业协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