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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718号文件增强调控政策的“执行力”

2010-01-19 9:53:39 来源: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玻璃工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平板玻璃从2000年不足2亿重箱,增至2008年5.74亿重箱,成为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
  
  但是目前我国玻璃工业发展,仍未脱开粗放方式:存在发展无序、产能失控;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节能减排仍有较大差距等问题。由于前两年玻璃形势较好,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现象有所蔓延、导致产能增长过快,供求关系失衡,再加上自08年四季度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09年初已有40余条浮法生产线因市场原因导致非正常停产。2008年末我国平板玻璃总产能达6.5亿重箱,2009年又建成投产20余条浮法玻璃生产线,还有20余条在建。若全部建成投产,则产能可达8亿重箱以上,远远大于目前需求,产能过剩已十分明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玻璃行业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尚未完全市场化。还需国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项目管理和政策调控。
  
  为规范平板玻璃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底和2007年9月份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和《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等相关标准和法规。对生产企业布局、工艺装备水平和品种、质量、能耗、环保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目前平板玻璃项目执行“地方备案制”,存有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没有按照“文件”精神予以有效落实,导致产能严重过剩。
  
  09年9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文中重点提到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行业存在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明确了下步产业政策导向,提出了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9条对策措施。文件下发之后,引起全行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对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存在部分地区对“文件”的贯彻执行力不强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文件”下发之后一些在建项目紧锣密鼓加快进度,想赶在12月底清理上上报之前点火投产;一些生产线违背了文件所示“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点火投产项目进行清理和必须按照六部委文件精神和准入条件的要求经认定之后方可点火”的规定精神,在未经认定的情况下继续点火投产。
  
  为了进一步强化国家调控政策和相关文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文件”的可操作性并实施公众监督,工信部制定了《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原【2009】718号)。
  
  文件规定了公告管理程序为:企业公告申请—省级相关部门核实—工信部组织协会复核、抽查和公示—在相关媒体上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生产线)名单。
  
  根据文件精神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对07年9月10日《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发布实施后建成投产的生产线和在建线,要求必须达到准入条件,达不到的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停产整顿;对尚未达标的原有生产线,应制定达标规划,并通过大修、技改逐步完善提高,以促进企业转型和升级。
  
  对已公告的企业国家将在新项目审批、银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未公告企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银行不再给予新的信贷支持。
  
  当前金融危机和产能过剩对行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为行业结构调整、提高质量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应该说,目前平板玻璃行业产能过剩是“结构性过剩”,是落后工艺和普通浮法玻璃过剩,而优质浮法特殊品种玻璃仍属鼓励发展的范围,国家将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而不是“一刀切”。这也是“718号文件”的初衷。
  
  二0一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是玻璃行业面临“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实现行业“转型”的重要时期。工信部718号文件的发布对平板玻璃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要以认真贯彻718号文为契机,为实现玻璃工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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