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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陈斌同志在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暨评价指标发布会上的讲话摘要

2023/12/19 来源:

陈斌同志在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暨评价指标发布会上的讲话摘要


今天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回顾总结前期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纵深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刚才,社会组织代表作了清廉承诺,5家单位交流发言,李云同志就指标起草情况作了介绍,我认为都很好,说明大家举措很扎实,问题想得深,重点抓得实,工作成效好。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专班,讲3个方面意见。


一、总结回顾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阶段成效


今年来,省专班坚持党建统领,紧盯重点环节,创新工作举措,在社会组织领域党风廉政和规范化建设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一)建立起高位推进的工作布局。对标省委、省纪委清廉浙江建设总体部署,强化部门协同,系统化体系化推进各项工作。一是精心谋划组织。根据省纪委傅明先书记指示,召开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推进会,发布整体实施方案和17条工作举措。二是实现多跨协同。17个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形成省市县三级工作体系。省专班召开三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探讨解决社会组织负责人政治把关、清廉建设评价指标等问题。三是加强先行探索。确定43个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观察点,推荐三家社会组织参与全省清廉成绩突出单位选拔。


(二)形成了规范有序的管理格局。坚持系统施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风险,切实提升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是坚持党建引廉。把清廉建设纳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部署,实施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二是坚持监管促廉。印发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确保“关键少数”的清廉领航。建立社会组织“红黑灰名单”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制订监管人员工作正负面行为规范。三是坚持专治筑廉。对700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专项整治,减免和降低收费1.8亿元。以宁波等9个市县为试点,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三)优化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通过创新载体、塑造品牌、建章立制,清廉风貌焕然一新。一是以标准引规范。分类制订《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出台《浙江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全面提升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和党建工作水平。二是以教化促新风。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开辟“清廉书吧”“廉洁文化长廊”,构筑“知廉守廉、崇廉尚廉”的文化生态。选编社会组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3个以案促廉。三是以宣传营氛围。开设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网站专栏,编印21期简报。新华社等12家中央和民政部属媒体,以及《今日浙江》《反腐败导刊》等对浙江社会组织工作党建引领、清廉建设、参与治理、助力共富等方面作了专题报道。


二、准确把握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原则要求


按照新形势下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客观规律,继续保持高位推动、协同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今年9月,总书记调研走访义乌和诸暨等地,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创造更多经验。社会组织是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要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按照“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要求,放大格局视野、找准方位坐标,奋力开创新时代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新局面。


(二)坚持以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和清廉建设高地作为重要使命。省委易炼红书记在十五届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筑牢各领域党建全面过硬的“基础桩”,抓牢勤廉浙江建设的“关键处”。这充分彰显了纵深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使命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易书记指示要求,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全力打造社会组织领域的绿水青山。


(三)坚持以社会组织高质量参与的共富示范先行作为发展主线。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社会组织是参与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主体,要聚焦助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打造“阳光下的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效能在更广阔空间得到施展,以民生“温度”彰显工作“热度”。


(四)坚持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盘棋整体思路作为关键抓手。清廉社会组织作为清廉浙江建设的重点单元,相比其他领域有着牵扯面广、民间性强、组织形态复杂的特殊性。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我省打造清廉高地建设大局,齐抓共管、凝聚合力,以部门的横向协同和省市县的纵向贯通,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监管格局,努力绘就全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新图景。


三、加快推动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走深走实


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全力规范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重点做好“五个一批”。


(一)着眼除风险保平安,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行为。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齐抓共管、专群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提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整治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加强线索排查、源头治理,有效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二)着眼抓规范提质效,重点整治一批内部隐患。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关键“人”,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加强对负责人和管理层的政治引领、政治监督;把好关键“门”,严格履行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一讲两坛三会”等重要活动的报批报备程序;尽好关键“责”,日常监督和专项治理相结合,持续实施非营利监管、收费整治、僵尸组织清理等行动。


(三)着眼重实效利长远,建立健全一批长效机制。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社会组织廉洁风险防范、权力监督约束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等制度,持续完善培育扶持政策,健全购买服务机制、强化金融信贷税费支持、深化人才资源开发,推动社会组织激发内生变革动力,提升专业化能力和市场化运作水平。


(四)着眼有氛围有影响,重点宣传一批经验事迹。要涵养新时代廉洁文化,打造富有浙江特色、具备全国影响力的清廉社会组织文化品牌。创新宣传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新闻力作和融媒体产品,将各地典型经验做法融入群众文化生活,扩大传播力、影响力,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在社会组织领域中的教育、引领、浸润作用。


(五)着眼可推广可复制,示范创建一批清廉样本。结合今天发布的评价指标,选树一批拿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社会组织立足本业、奋勇争先的热情。结合我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标准,抓实观察点建设,丰富阵地载体,推动社会组织廉洁合规建设拓展纵深度、提升覆盖面。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贯彻落实好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同心同向、齐心协力,持续推动我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取得实战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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