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水晶饰品》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艺水晶分技术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暨《工艺水晶饰品》标准审定会于2009年7月20日在浙江艺力水晶饰品有限公司举行。标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及特邀代表共计 30人出席了会议。四名委员缺席会议,其中三名委员已向秘书处请假。中国日用玻璃协会理事长孟令彦;中国日用玻璃协会名誉副理事长、浦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朱受明;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孙环宝、委员张国琇;浦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助理赵仕德、科长陈建二;检测中心主任杜威等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艺水晶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万帮主持。
一、会议听取了分委会秘书处自第一次会议以来工作情况总结及今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二、根据国家标准审定会的有关规定,会议成立了由行业及企业有关专家及人员共13人组成的《工艺水晶饰品》标准专家审定组,推举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孙环宝任审定组组长,并主持了《工艺水晶饰品》国家标准(送审稿)的审定工作。审定组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议,并形成了如下主要修改意见:
1、在“前言”中增加了“本标准的5.5条中铅、镉含量采用Rohs标准。”
2、标准正文4分类中增加了4.3项:按质量不同可分为A级品、B级品、C级品。
3、标准正文5中的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尺寸偏差的指标均按照4.3项中的分类要求,分为A级品、B级品、C级品。
4、5.2物理性能增加精磨精抛饰品,增加了颜色稳定性指标项,并就折射率偏差规定为:A级品标准值±0.03、B级品标准值±0.05、C级品标准值±0.08。
5、6试验方法的6.5中对有害物质含量测试方法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增加6.6颜色稳定性的测试方法和条件。
经审定组认真审议,会议认为:《工艺水晶饰品》国家标准送审稿符合标准化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并一致同意通过《工艺水晶饰品》国家标准的审查,认为该标准填补了国内工艺水晶行业标准的空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会议要求对标准文本再作适当修改,尽快形成标准报批稿后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实施。
三、会议审议了由秘书处提出分委会委员变更报告。1、因杨爱民委员二次无故缺席,经全体到会委员书面表决,同意秘书处提出的免去其委员职务的申请,并由秘书处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国家标委会;2、通过了虞宣尧、唐炽、王元成申请成为标委会成员的报告,由秘书处负责该三名人员向国家标委会的委员申报工作。
四、本次会议实到委员21名,符合《章程》有关规定,所通过的报告真实有效。
五、最后,中国日用玻璃协会孟令彦理事长作了重要讲话。孟理事长在讲话中积极肯定了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艺水晶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成绩,感谢行业专家和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对本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并表扬了水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有关工作人员在没有标准工作经验的前提下,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使《工艺水晶饰品》国家标准顺利地通过了审定,并期望水晶分委会做好标准的后续上报和宣贯工作,做好工艺水晶行业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